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
来源:耀月会计时间:2019-03-14浏览:195
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
(一)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条件
1.个人独资企业的建立条件
个人独资企业是指按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建立,由一个自然人出资,产业为出资人个人所有,出资人以其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的经济实体。
建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有下列条件:①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;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;③有出资人申报的出资;④有固定的生产运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运营条件;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。
2.个人独资企业的优下风
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优势:
(1)注册手续简单,费用低。
(2)决议计划自主。企业所有业务由出资人说了算,不必开会研究,也不必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说明,所谓“船小好调头”,创业者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运营方向。
(3)税收担负轻。因为企业为个人所有,企业所得即个人所得,因此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(4)注册资金随意。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对注册资金没有规则,极点的说法是一元钱就可以当老板。
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下风:
(1)信贷信誉低,融资困难。因为注册资金少,企业抗危险能力差,不容易获得银行信贷,同时面向个人的信贷也不容易。
(2)无限职责。这是最大的下风,一旦运营亏损,除了企业本身的产业要清偿债款外,个人产业也能幸免,加大了出资危险。
(3)可持续性差。出资人对企业的任何业务具有绝对的决议计划权,其他人没有决议计划权,这就加大了个人的职责。如果出资人有所闪失,企业本身就可能堕入危机。而且个人决议计划也有武断的一面,带有很强的随意性,对企业不利。
(4)财物有限。企业的全部家当就是个人财物,很难有大的开展。
(5)缺乏规范的企业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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